黄花菜 发表于 2006-11-15 16:48:00

[推荐]《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

<table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0" width="95%" border="0"><tbody><tr><td valign="top"><table class="12" cellspacing="0" cellpadding="4" width="100%" border="0"><tbody><tr><td align="center"><strong><font size="6">拒不接受防雷检测 随州一学校被处罚两万元</font></strong></td></tr></tbody></table></td></tr><tr><td class="12" valign="top"><font size="4">  荆楚网消息(楚天金报)特约记者文静 通讯员王保东、李藤蛟报道:昨日,拒不接受防雷检测,随州一学校被处罚2万元。这是自8月1日实施《湖北省雷电灾害防御条例》以来,湖北省首例行政处罚案。<br/>  据了解,随州某学校科教楼、学生公寓、教师公寓、综合楼等现有建筑物所安装的防雷装置没有申报年度安全性能检测。2004年6月15日,随州市气象局执法人员到某学校进行 <br/>  防雷安全检查,可校方拒绝检测。后气象局又向该学校下达了《防雷安全隐患意见通知书》,但该学校拒绝在通知书上签字。随后,气象部门多次到该学校进行防雷安全检查,要求该校申报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但该校不仅没有申报,也没有找有关单位检测。该市气象部门认为,该学校自建校以来,所有建筑物的防雷装置没有向气象主管部门申报设计审核、施工监督和竣工验收,已经投入使用的防雷装置没有申报安全性能检测,也不接受气象部门检测。无视法律的严肃性,忽视防雷安全,对国家财产和教师、学生的生命造成安全隐患,性质比较严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气象部门对该学校作出了2万元处罚。12月4日,曾都区法院根据气象部门的申请,对学校进行了强制执行。</font></td></tr></tbody></table>

正统股民 发表于 2006-11-20 18:33:00

好!!!!防雷业的典范!!!就应该这样要不然防雷还着难发展啊!!!

接雷专业户 发表于 2006-11-20 18:35:00

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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