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 发表于 2010-6-7 19:58:46

广东2009年建筑物防雷安全技术培训班的通知



http://www.asp.cn/SPD/fangleizixun/hangyezixun/2009/1014//"/uploads/allimg/c091013/12554150BN60-11002.jpg\"

各有关单位:



  我省是雷暴多发地区,1995至2008年间,我省发生雷电灾害25731宗,其中雷击引起的火灾爆炸事件267起,伤亡事件1019宗,死伤1890人,造成经济损失近85亿,雷电灾害十分严重。部分单位和个人的防雷意识淡薄,防雷法律意识不强,雷电安全常识缺乏。建筑物原有避雷针引雷入地的技术远不能适应现代科技的发展,并且存在无防雷设计、防雷设计不规范,不按规范设计、不按设计施工、先开工后设计、有设计无施工等情况,造成建筑物防雷能力先天不足。有效做好防雷安全工作,是构建和谐平安广东的重要前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防雷减灾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部分单位的安全管理和防雷工程施工技术人员存在无证上岗的情况,省防雷减灾管理办公室决定举办建筑物防雷安全技术培训班,进一步做好全省防雷减灾工作。



  2009年7~8月举办三期培训班,培训后进行考试,成绩合格者发“广东省防雷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证”,并作为“防雷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企事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等管理内容的参考凭证。



一、培训内容;



1、《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50057-94);



2、《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92);



3、《雷电与避雷工程》;



4、建(构)筑物年预计雷击次数的确定和计算;



5、一、二、三类建(构)筑物的防雷措施;



6、接闪器、引下线、接地装置的设计与安装;



7、目前建筑物直击雷防护存在问题的典型案例与分析;



8、通报《2008年广东省雷电灾害情况》、《广东省气象系统防雷“安全生产年”活动方案》、《关于认真落实国办发32号文件进一步推进防雷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



二、培训对象:各建筑施工、水电安装,建筑设计院、专项设计院、所,施工图审查机构,市政单位,信息网络、系统控制、集中收费、安防监视使用单位,监理企业、质量监督站,文物古建部门和科研教学机构,电信、通讯、地震、公安、电力、金融、卫生、铁路、学校、交通、信息网络安全部门,建设、市政、水利、石化、大型物业管理部门,防雷工程公司、防雷产品生产和销售企业等系统的防雷安全管理和技术人员。



三、培训地点:广州市公安局民警培训中心(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石南大公路130号(可坐211、202、221、247、512线公共汽车和地铁3号线大石站C出口),总台电话:020-61946688或020-61946633)。本文的真实发布时间与本贴发布时间可能不一致,请留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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