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 发表于 2010-6-7 20:13:43

阿坝州茂县加强受灾群众安置点消防和防雷安全工作

       根据阿州安委18号文件的要求,茂县加强对受灾群众安置点消防和防雷安全工作。

  一是县、乡(镇)、部门分别成立了灾后消防和防雷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乡(镇)、本部门、本系统消防和防雷工作的落实。二是全县具备市政管网供水条件的安置点新增建设消防栓40多个、不具备市政管网供水条件的安置点修筑了消防水池、设置消防执勤点的安置点50户以上的配置1台消防泵和一定数量的消防水带、水枪。三是各安置点相关责任人严格落实消防和防雷安全管理责任,通过边检查、边宣传、边培训的方法开展消防宣传工作,进一步规范群众用火用电制度,杜绝擅自增设火源、私拉乱接电线、同时使用大功率用电器等现象的发生。进一步提高群众的防火安全意识,确保防火宣传工作取得实效。四是县城茂县中学高中部、民族中学、凤仪小学 、阿坝州中职校及县医院、县中医院等各单位的过渡板房安置点大多数安置了符合过渡板房防雷击规范要求的避雷针。五是先后在广场、县指挥部等地多次发放防雷宣传小册子1200余册,防雷挂图300余张,防雷小常识300余份,到农村村民安置点实地指导,讲解防雷常识5次。

  今后还将不定期开展安全专项检查和隐患排查,加强对各乡镇群众安置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切实消除隐患,确保安置点群众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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