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 发表于 2010-6-7 20:23:53

拒装防雷装置 最高罚3万元

      昨日,《甘肃省气象灾害防御条例》获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会议通过。该《条例》10月1日起实施后,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将被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敏感”建筑物应装防雷装置

      《条例》规定,在气象灾害易发区进行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在可行性研究阶段应进行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未包含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内容的,有关审批机关不得审批。《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规定的建筑物,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计算机网络,通信和广播电视设施,电力设施以及公共场所易遭受雷击的设施,应安装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

         学校、医院、车站、体育场馆等公共场所要指定气象灾害应急联系人,乡村要逐步配备气象灾害义务信息员,定期开展知识和技能培训。

      拒装防雷装置最高罚3万

      对批准未包含气象灾害风险评估内容的重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工程建设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隐瞒、谎报、重大漏报、错报或授意他人隐瞒、谎报气象灾害灾情等行为,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依法给予行政处分。下列四种情况将受到严厉处罚:应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处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拒绝防雷装置检测、或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又拒不改正的,处3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当地气象主管部门审核或审核不合格,擅自交付施工的,处5000元以下3万元以下罚款;防雷装置未经竣工验收或验收不合格而投入使用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本文的真实发布时间与本贴发布时间可能不一致,请留意!:
页: [1]
查看完整版本: 拒装防雷装置 最高罚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