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razy 发表于 2010-6-7 20:35:55

陕西地震救灾过渡安置房全面实施雷电防护

      据中国气象局网站消息,近日,经陕西省财政厅审核,省政府领导同意,省级财政补助91万元专项资金,陕西气象部门将对重灾区救灾过渡安置房等设施全面实施雷电防护。



  5.12四川汶川特大地震,陕西汉中、宝鸡多个地方成为地震的重灾区。为解除雷电对救灾过渡安置房等设施的严重威胁,陕西省气象局贯彻中国气象局《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防雷减灾工作的紧急通知》精神,认真履行防雷减灾管理职责,积极做好地震灾区雷电预报预警服务,编印《陕西省防雷减灾避险手册》普及防雷知识,组织制定颁布《救灾过渡安置房防雷技术要求》,倡议并组织本省防雷企业开展了“为灾区献爱心捐赠”活动,给重灾区150多个群众聚集点捐建了200多套避雷装置,全面开展 “雷电知识、雷电防护”进灾区活动。

  面对地震救灾过渡安置房等设施点多、面大、重建持续长的情况,在对重灾区雷电防护实际需求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陕西省气象局向省政府上报了《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雷电防护工作的紧急请示》和《陕西省地震重灾区雷电防护工程实施方案》,请求政府支持重灾区实施雷电防护工程。陕西省省长袁纯清作出重要批示指出,避雷电是一件大事,要求电视台、广播电台加强避雷知识宣传,已确定的避雷设施要尽快安装到位。

      陕西省财政厅对《陕西省地震重灾区雷电防护工程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审核,确定先重点解决灾民集中安置点临时成片集中搭建的轻钢金属安置房及帐篷的防雷装置问题,对汉中宁强、略阳、南郑,宝鸡太白等重灾县的434个灾民集中安置点进行雷电防护,省政府划拨91万元专项资金重点补助材料费用,明确工程由气象部门负责安装,在县级财政部门进行结算。

  目前,陕西省气象局已下发《关于做好地震灾区雷电防护工程实施工作的通知》,要求灾区气象部门和省防雷中心按照“统一标准、统一采购、分片包干、限时完成、属地验收”原则,紧急动员,组织设备、材料、交通工具和施工队伍继续为灾区人民献爱心,把政府关心灾区人民的实事办好,好事办实,力争在主汛期到来之前完成防雷装置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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