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zxszn 发表于 2013-4-23 16:03:33

龙陵县政府加强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近日,云南省龙陵县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雷工作的通知》,严格要求各有关单位做好雷电灾害防御工作。  《通知》要求气象部门:认真做好新建建筑物防雷装置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保证各类防雷装置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加强防雷装置定期安全检测工作,对防雷设施不合格、有重大隐患的建筑物责令整改,确保安全;加强雷电风险评估工作,将雷击风险评估结论作为防雷设计审核、竣工验收的技术依据;严把质量关,严格执法,规范建筑物避雷装置安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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