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目    次 目    次. I 前    言. III 1  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2 4  一般规定. 7 4.1  一般管理要求. 7 4.2  职业健康和劳动保护. 7 4.3  作业许可. 8 4.4  防火防爆. 8 4.5  硫化氢防护. 9 4.6  风险管理. 10 4.7  应急管理. 11 5  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11 5.1  地球物理勘探. 11 5.2  钻井. 13 5.3  录井. 18 5.4  测井. 19 5.5  试油(气)和井下作业. 21 5.6  采油、采气. 25 5.7  集输与处理. 26 5.8  注水、注汽与注气. 28 5.9  石油工程建设施工. 29 6  海上石油天然气开采. 31 6.1  一般要求. 31 6.2  地球物理勘探. 33 6.3  钻井. 33 6.4  测井与测试. 35 6.5  海上油气工程. 36 6.6  油气田生产. 37 6.7  油气装卸作业. 38 6.8  船舶安全. 40 7  油气管道储运. 41 7.1  管道干线. 41 7.2  线路截断阀. 42 7.3  输油气站场. 43 7.4  储层型储气库. 46 7.5  防腐绝缘与阴极保护. 47 7.6  管道监控与通信. 47 7.7  管道试运投产. 48 7.8  管道清管与检测. 48 7.9  管道维抢修. 49 7.10  海底管道. 49 
				
				
		
 前    言 
				本标准的全部技术内容为强制性。
		 本标准在石油天然气开采业有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基础上,总结长期以来的实践经验,为使石油天然气开采业安全生产所依据的技术标准系统化、规范化,特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公司、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公司和石油工业安全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本标准参加起草单位:英国劳氏船级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石油天然气开采安全规程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油气管道储运的安全规程。 本标准适用于石油天然气勘探、开发和油气管道储运,不适用于城市燃气管道、液化天然气管道(LNG)和液化石油气(LPG)管道的储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J  16—1987    (2001年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Z 118-2002    油(气)田非密封型放射源测井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GB/T 3608—1993  高处作业分级 GB 5082—1985    起重吊运指挥信号 GB  5144—199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  5725-1997    安全网 GB  6095—85     安全带 GB/T  6536—1997 石油产品蒸馏测定法 GB  6722—2003   爆破安全规程 GB  8922—88     油(气)田测井用密封型放射源卫生防护标准 GB  9052.1-1998  油气田  液化石油气 GB/T 9253.2-1999 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油管和管线管螺纹的加工、测量和检验 GB 10238—1998   油井水泥 GB 11174—1997   液化石油气 GB/T 17745—1999 石油天然气工业  套管和油管的维修及使用 GB  11806—2004  放射性物质安全运输规程 GB  12950—91    地震勘探爆炸安全规程 GB/T 13869—92   用电安全导则 GB  15599—1995  石油与石油设施雷电安全规范 GB  15760—2004  金属切削机床 安全防护通用技术条件  GB/T 19190-2003  石油天然气工业  钻井和采油提升设备 GB  50052-1995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 GB  50057—1994  (2000年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8—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