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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浩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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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在怀化气象论坛上,一个注册为昆雷的前辈的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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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9-26 17:08:00 | 只看该作者
http://soft666.com/bbs/dispbbs.asp?boardID=14&ID=24656&pag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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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9-27 09:40:00 | 只看该作者

哈哈,那就麻烦你全文转贴一下,注意注明出处啦

我看了全文,对文中一些东东颇有同感。

“我更感不快的是有些人问问题漫不经心,随便得很。他一两句话,几个字,丢出一个大问题,足要你写一大篇文章讲义了。你为他打半天的字,以后,他看没看还不知道呢。”


不过,对于初涉论坛之人,已经在注册说明和欢迎短信里清楚的说明了问问题的方法论,可惜可惜...

但有这样那样的问题,论坛难道就不办了吗?或者封掉他们的嘴吗?

最近刚刚看了一篇文章,专贴给大伙共享

谁是新青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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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日期:2005年9月16日 出处:《南风窗》杂志 作者:本刊记者 熊培云 【编辑录入:编务】

1915年9月,陈独秀在《青年杂志》(即后来的《新青年》)上发表《敬告青年》一文,感叹中国人的衰老:在中国,人多以“少年老成”相谓,而在英美等国家,却以“年长而勿衰(Keep young while growing old)”相勖。“青年之于社会,犹新鲜活泼细胞之在人身。新陈代谢,陈腐朽败者无时不在天然淘汰之途”。
90年后的今天,当我们重新回味这段话,不难发现,在早年陈独秀身上所具有的某种改良倾向——新陈代谢必然是有序的、渐进的,是“天然淘汰之途”,而非“美丽新世界”里所写的那样急风骤雨般制造“新人”或“新青年”。
谈到实证主义时,陈独秀表示,“举凡政治之所营,教育之所期,文学技术之所风尚,万马奔驰,无不齐集于厚生利用之一途。一切虚文空想之无裨于现实生活者,吐弃殆尽。……若事之无利于个人或社会现实生活者,皆虚文也,诳人之事也。诳人之事,虽祖宗之所遗留,圣贤之所垂教,政府之所提倡,社会之所崇尚,皆一文不值也!”由此可见,在陈独秀眼里,政治的终极目的是生活,是厚生利用,而非其他虚无的宏大理想与道德说教。
无可否认的是,在经过20世纪诸多波折之后,时至今日,生活文明已被视作政治文明的重要标杆。关于这一点,即使是在若干年以前,我们亦可从米兰昆德拉的小说中找到证据。在《生命不可承受之轻》中,昆德拉说,那些行进在大街上的捷克人民手里高举某个主义万岁的标语,而喊在他们心里的没有写出来的口号却是“生活万岁”。从某种意义上说,承认“生活万岁”,就是从集体自负回到人的内心与本性;让极端的革命狂热回到脚踏实地的改良,让削足适履的政治从此服务于人的生活。所谓政治当为人所利用,而非人为政治所奴役。
同样,在谈到科学时,陈独秀抨击了那些不切实际的臆想。“欲脱蒙昧时代,羞为浅化之民”的中国人当以科学与人权并重,急起直追。“无常识之思维,无理由之信仰,欲根治之,厥为科学……夫以科学说明真理,事事求诸证实,较之想象武断之所为,其步度诚缓,然其步步皆踏实地,不若幻想突飞者之终无寸进也。”

舍我其谁“真理病”

上世纪初,中国正面临一场文化与政治上的危机,在选择急风骤雨的革命与润物无声的改良之间,陈独秀最终选择了前者。显然,陈独秀的家长式作风与激进的态度使他在参与社会改良时同样保持着一种“舍我其谁”、“唯我独尊”的立场。应该看到的是,在几十年后的新启蒙运动中,当中国知识分子群起要求“告别革命”时,其所告别的,并非带来社会进步的革命本身,而是在革命无序中滋生的“真理病”与强制。因为“真理”及其排它性的存在,在一定条件下,原来的进步力量会迅速转向保守甚至反动。关于这一点,在20世纪初期自由辩论的黄金时期,陈独秀已经表露无遗。
1917年1月1日,胡适的《文学改良刍议》在《新青年》上发表,因此引发了一场意义深远的“白话文学运动”。在这场争论中,主持《新青年》的陈独秀的立场是“(白话文运动)是非甚明,必不容反对者有讨论之余地,必以吾辈之主张者为绝对之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而胡适所持的自由立场是,“此事之是非,非一朝一夕所能定,亦非一二人所能定。甚愿国中人士能平心静气与吾辈同力研究此问题。讨论即熟,是非自明。吾辈主张革命之旗,虽不容退缩,然亦绝不敢以吾辈主张为必是,而不容他人之匡正也”(《新青年》第3卷第3号)。在胡适看来,陈独秀之“不容”,恰恰是中国政治与社会败落的症结所在,是迫切需要改进的地方。

没有宽容就没有新青年

1925年12月,北京发生《晨报》报馆被焚事件。时已成为“新青年领袖”的陈独秀对此回答竟是一个“该”字。这个态度让自由的胡适一时寝食难安。在给陈独秀的信中胡适表示,争自由的唯一原理是:“异乎我者未必即非,而同乎我者未必即是;今日众人之所是未必即是,而众人之所非未必真非。争自由的唯一理由,换句话说,就是要大家容忍异己的意见和信仰。凡不承认异己者的自由的人,就不配争自由,就不配谈自由。”(《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0册)
在胡适看来,没有宽容精神的新青年就不是真正的新青年,他们注定会重拾旧势力的道路。诚如是,有同乡同人之谊的陈独秀不但无法做朋友,“简直要做仇敌了”。
无疑,胡适之于近现代中国的贡献,在于倡言精神独立与思想宽容。胡适提倡“做学问要于不疑处有疑,做人要于有疑处不疑”、“容忍比自由还更重要”。1926年5月,当鲁迅、周作人和陈源之间的论争转向彼此对骂时,胡适“怀着无限的友谊的好意,无限的希望”,致信给鲁迅、周作人和陈源:“……三位这八九个月的深仇也似的笔战是朋友中最可惋惜的事……我最怕的是一个猜疑、冷酷、不容忍的社会。我深深感觉你们的笔战里双方都含有一点不容忍的态度,所以不知不觉地影响了不少的少年朋友,暗示他们朝着冷酷、不容忍的方向走。”(《胡适书信集》,上册)
如胡适所说,20年代,“不容忍的空气充满了国中”。这一切与“五四运动总司令”陈独秀等人启蒙下成长起来的“新青年”不无关系——“并不是旧势力的不容忍,他们早已没有摧残异己的能力了,而是来自一批自命为最新人物的人。”胡适所担心的是,“如果一个社会不容忍的风气造成之后,这个社会要变成一个更残忍更惨酷的社会,我们爱自由争自由的人怕没有立足容身之地了”。 (《胡适遗稿及秘藏书信》,第20册)
然而,早在1915年,陈独秀在《敬告青年》一文中如此诠释个体解放与精神自由:“解放云者,脱离夫奴隶之羁绊,以完其自主自由之人格之谓也。我有手足,自谋温饱;我有口舌,自陈好恶;我有心思,自崇所信;绝不认他人之越俎,亦不应主我而奴他人;盖自认为独立自主之人格以上,一切操行,一切权利,一切信仰,唯有听命各自固有之智能,断无盲从隶属他人之理。”
显然,陈独秀早先的这一主张与胡适奔走呼号的自由思想不谋而合:“现在有人对你们说:‘牺牲你们个人的自由,去求国家的自由!’我对你们说:‘争你们个人的自由,便是为国家争自由!争你们自己的人格,便是为国家争人格!自由平等的国家不是一群奴才建造得起来的!’”(胡适,《介绍我自己的思想》,1930年)
孰料,当陈独秀成为新青年们景仰的导师之时,他已自封为真理的绝对拥有者,以致当日有志同道合者拂袖而去。二三十年代,胡适偎心挂怀的是,只有每个人争自由,中国才会有自由;与此相反,陈独秀认为只有跟着陈独秀本人争自由,中国才会有真正的自由。
自由迟早是要到来的,然而不容辩说。在写给陈独秀的信里,胡适坚持即使是一个常识,每个人都应有机会自己判断,而非通过强力灌输。如其所言,胡适说,“我的根本信仰是别人有尝试的自由”。

新新中国与新新青年

英人卡尔波普尔有言,多见一只白天鹅不能证明所有天鹅是白的,因为只要有一只其他颜色的天鹅出现,“天鹅皆白色”这个命题就会被推翻。既然谁也无法保证此“真理的白天鹅”可以永远不被证伪,那么“非真理”、“非主流”的价值就有自我尝试的权利。换言之,人类没有一劳永逸的真理,只有基于经验与创造而生的源源不断的知识,人类只能“通过知识寻求解放”。
1920年9月,陈独秀发表《论政治》,公开与年轻12岁的胡适决裂。90年前的这场风云际会不欢而散,新文化运动从此绑上了政治的马车冲出了原有的跑道,其本质上是中国知识精英关于真理标准的一次分道扬镳。如果说陈独秀曾经代表着与帝王中国决裂的新青年的勇气,胡适则在某种意义上代表着新青年的灵魂。陈独秀一生颠沛流离,思想多有流变,至晚年重新回归五四时期民主、科学的立场,而胡适一以贯之地坚持自己最初的关于自由与容忍的理想。
亲历了20世纪的风雨洗礼与返朴归真的中国人不难发现,真正政治文明必定奠基于生活文明之上。没有生活文明,政治文明就会失之空洞与轻佻。应该说,今日中国人多以生活诉求为旗,为自己的权利奔走,它非吊诡而是真实地表明了中国的进步。正是这种对生活文明的琐碎而真实、循序渐进的追求与争取,在一点点锻炼中国的政治文明,推动中国积百年之沉郁的转型。
2005年9月15日,时值《新青年》创刊90周年。笔者相信,探讨“21世纪,中国需要怎样的新青年?”是我们纪念《新青年》最好的方式之一。应该说,在经历百年来的挫折困苦之后,对于中国人而言,心怀希望本身即是历史的酬劳。当“新新中国”劳力于还世界一个经济奇迹时,我们同样有理由对中国的“新新青年”劳心以待——立于历史之维,新新青年概是那样一些人,他们以朴素知识为信仰,以幸福生活为目的,视自己的前程为国家的前程,视自己的人格为国家的国格,既努力谋求自己的进取,又承认异己的自由;他们将秉承人类普世的关于自由与幸福的想象,在多元化与宽容精神的感召下,从今天起,做一个至“年老而勿衰”的世界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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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05-10-11 11:51:00 | 只看该作者
做人,完全可以低调一点。

心胸,完全可以开阔一点。

人啊,何必为虚名所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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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1 13:49:00 | 只看该作者
前辈教训得是   谨遵教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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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5-10-11 16:15:00 | 只看该作者
得。

人在江湖走哪有不挨刀的。既然来网上泡,谁要说两句什么就让他说吧。不在乎就好。是非自有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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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05-10-11 19:32:00 | 只看该作者
做人,完全可以低调一点。
心胸,完全可以开阔一点。
人啊,何必为虚名所累。

是啊,谢谢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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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05-10-13 08:43:00 | 只看该作者
雷神前辈的话让我想起:人在江湖上行走,迟早要还的!!!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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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05-12-29 15:00: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2005/10/11 11:51am 发表的内容:
做人,完全可以低调一点。
心胸,完全可以开阔一点。
人啊,何必为虚名所累。

佩服通天前辈的胸怀!真是我们后辈学习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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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06-1-19 20:13:00 | 只看该作者
呵呵。我不过是个活死人而已。喝喝酒,聊聊天罢了,不值得做榜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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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06-2-24 15:30:00 | 只看该作者
下面引用由通天雷神2005/10/11 11:51am 发表的内容:
做人,完全可以低调一点。
心胸,完全可以开阔一点。
人啊,何必为虚名所累。

说的好,我觉得就算楼主的贴子是真人真事,文中的那个专家上网的时候还是没摆正心态!!不管在网上还是网下,大家都是平等的,不要觉得自己是专家就应该特殊什么的,大家尊重你没错,如果受了些气也不要拿什么专家,行家来压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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