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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跑”的城管未必亲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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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发表于 2009-11-4 22:08:36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广州市城管局局长李廷贵称,在制止不了违法现场时,城管人员要学会“跑”。“跑”是为避免与流动摊贩发生正面冲突,其目的为“亲民城管”(11月3日《广州日报》)。
黄片
    在我读报留下的印象里,广州城管一直就比较强硬。比如今年5月,著名经济学家厉以宁建议城管要对小贩宽容一些,也遭遇广州城管原支队长炮轰,说他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么,现在是否广州城管真的亲民了呢?
    细看看就知道,“跑”是有条件的。“在对流动摊贩执法时,遇到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多方教育无效时,城管人员应学会‘跑’,即先行离开,保持克制,不与摊贩发生正面冲突”。黄片
    很清楚了:是对方人数较多,违法场面难以控制时,城管才会跑。反之,如果城管人数较多,完全可以控制场面,我们就不需要跑了,而应该一举夺取全胜。这像不像很经典的游击战术:“打得赢就打,打不赢就走”。或许后边还有“集中优势兵力,各个歼灭敌人”呢。
    其实说了多少遍了,城管和小贩不应该是“猫鼠关系”。要求文明执法,也不是说城管就该去当“老鼠”。有段日子全国都在流行城管邀请小贩或者是其他局外人来“体验执法艰辛”,可是也大多没了下文,也没解决问题。“服务”这个意识上的底子打不好,一切都白搭。
    好吧,我承认我有点小人之心了。但是,李局长自己也该明白,并非说了个“学会跑”,并列入培训内容,就是“亲民”了。到底亲民不亲民,还得看接下来的城管实践了。(殷国安)
沙发
发表于 2009-11-5 08:17:10 | 只看该作者
城管和黑小贩完全是对立的关系。。原因也是政府其他部门的推卸责任。把涉及到民生的一些内容都强加给城管而作。在当前政绩第一的前提下,城管的领导自然为了乌纱帽,为了升迁而不停的欺压小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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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1-8 11:48:03 | 只看该作者
顶他个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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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水道
发表于 2013-5-15 17:36:25 | 只看该作者
挣点雷经是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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